当前位置: 首页 > 兰台经纬 > 正文

“档案”一词的来源及含义?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4-10-23 】

 

中国古代对文书和档案的概念基本上是不分的,其称谓在殷商为“册”、“典”,西周为“中”,春秋、秦汉以后为“简”、“牍”、“简策”、“简牍”、“简书”、“帛书”、“薄书”、“案卷”、“文牍”、“案牍”、等等。至于“档案”一词,最初可能使用于明末清初,而见于文字材料则始于清代。 

“档案”作为一个词语而出现,始见于《清太宗皇帝实录》崇德三年(1638年)正月甲午日记载中。清康熙十九年(1680年)《起居注册》记载:该年十月,在批阅秋审众犯册时,“上问:‘马哈喇之父与叔皆没于阵,本身亦有功牌,其罪如何?’大学士明珠奏曰:‘马哈喇之父、叔阵没,皆系松山等处事,部中无档案,故控告时部仪不准。’”这段记事不仅说明当时已经在书面上使用档案一词,而且还可以看出,当时王朝断案是重视以档案为根据的。 

对于“档案”一词的最早解释,其文字记载是约成书于康熙四十六年(1707年)的杨宾的《柳边记略》。该书说:“外边文字,多书于木,往来传递者曰牌子,以削木片若牌故也;存储年久者曰档案、曰档子,以累计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。然今文字之书于纸者,亦呼为牌子、档子矣。”这是迄今所见最早对“档案”一词的说明。 

从语义学意义上来看,“档案”一词具有形象的和内在的意义。“档”,《康熙字典》解释为“横木框档”,即木架框格的意思;“案”,《说文解字》解释为“几属”,即小桌一类的东西。由此引申,又把处理一桩事件的有关文件叫做一案,并通称收存的官方文件为“案”、“卷案”、“案卷”。“档”字和“案”字连用,就是存入档架收贮起来的案卷,而把放置档案的架子称作档架,把一格称为一档。这些叫法有的一直沿用下来,但是其含义已经得到了深化和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