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工职院查(借)阅档案审批表
★ 外借档案不得擅自复印、拆开。
★ 案借出者,需在5日内归还档案室。
查(借)档单位
查(借)档人签
查(借)档人职务
查(借)档人电话
查(借)理由
查(借)档内容
(请明确写明“查阅”或“借出”或“复印”,如需复印,请注明复印内容)
查(借)档单位
负责人意见: (公章) 年 月 日
分管院领导
签字: 年 月 日
档案形成单位
档案室
案卷(文件)档号
案卷(文件)题名
查借(阅)结果
查阅
复印
摘抄
借出
出借人(签字)
出借日期
归还人(签字)
归还日期
接收人(签字)